一、“致良知”的教育作用与目标论
陆提出“心即理”的思想,认为仁义礼智等“天理”是“根乎人心则塞乎天地。”王守仁继承了这一思想,认为“理在本心”,而非心外,从这一观点出发,阐述教育作用。他认为“理”就是“心”,“心”是无地万物的起源,也是主宰。“心”即世界,无所不包。“心”与“理”合而为一,不可分离。世上不存在离开人的主观认识而独立存在的客观规律。故教育的作用就是“不假外求”、“求理于吾心”,直接了当地向内寻找,到内心中去体认。
王阳明又把人心中的“天理”叫做“良知”,他认为“良知”是“心”的本质,一切事物及其规律都包括在“良知”之中。先天的、不教自能的封建道德观念和品质都包括在“良知”之中,这个“良知”在人的整个生命过程中始终存在着,既不会减少,也不会丢失,但都可能被蒙蔽。他认为“致良知”的具体方法是“格物”。
王阳明的教育作用论,要求人们向内心去寻找先天存在的道德,以“心学”观点来论证教育作用,让人们把封建道德看成是自发的而非强制的,内在的而非外加的,使人更易接受伦理道德的束缚。所以,这种理论是明代中叶社会危机和教育危机的歪曲的反映。曾国藩、蒋介石都曾吹捧过王守仁“致良知”说,认为这是“求学作事”之根本。青年时代的毛泽东、郭沫若也曾受过王守仁的影响。
二、随人分限所及的教育原则
含三层意思。其一、量力而行(施教)。他认为良知人皆有之,愚夫愚妇与圣人同,但人之资质不同,圣人与常人不同,圣人之间亦不同,犹金之分两有轻重:“尧舜犹万镒(yi,约20两),文王、孔子犹九千镒,禹、汤、武王犹七八千镒。” 教学应从学生的原有基础出发,逐步提高和加深,不可贪多图快,这样才能防止“食而不化”,还会使学生有自得之美。如授书,“不在徒多,但贵精熟。量其资禀,能二百字者,止可授以一百字,常使精神力量有余,则无厌若之患,而有自得之美。”(《传习录》中)可见已不局限于孟子“盈科而进”的比喻,而是与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、心理特点联系起来,这是对教学思想的贡献。
三、儿童教育论
这是其教育思想中比较精彩的部分。王守仁十分重视儿童教育,他从“致良知”的要求出发,认为儿童时期“良知”保存最多,受蒙蔽最少,教育应从儿童时期开始。
(1)批判现状:当时学校教育中束缚儿童身心发展的现象十分严重,教育方法很机械,教育手段也很粗暴。他说:“若近世之训蒙稚者,日惟督以句读课仿,责其检束,而不知导之以礼,求其聪明,而不知养之以善,鞭挞、绳缚,若待拘囚。彼视学舍如囹狱而不肯入,视师长如寇仇而不欲见,窥避掩复以遂其嬉游,设诈饰诡以肆其顽鄙,偷薄庸劣,日趋下流。是盖驱之于恶,而求其为善也,何可得乎?” 教师每天只是督促儿童读句子、背课文、摹仿写字和作诗文,检查责备儿童的行为举止,而不知道应对儿童用礼来教导,晓之以理。只是想使儿童聪明,但不知道应在道德礼仪上养成儿童的善行。教师经常鞭挞儿童,有时甚至用绳索捆缚来压制和折磨儿童。所以有些儿童把学舍看作是监狱,把老师看作是仇人,不肯上学,经常逃学,捣蛋撒谎,只顾游玩而不思学习,以致学无长进。
(2)顺应性情、激发兴趣。王守仁坚决反对这种错误的教学方法。他针对当时儿童教育中的弊病,提出了自己的教育主张。王守仁认为,教学要注意儿童的年龄特点。他说:“大抵童子之情,乐嬉游而惮拘检,如草木之始萌芽,舒畅之则条达,摧挠之则衰痿。今教童子,必使其趋向鼓舞,中心喜悦,则其进自不能已。譬之时雨春风,沾被卉木,莫不萌动发越,自然日长月化。若冰霜剥落,则生意萧索,日就枯槁矣。”(同上)儿童的性情总是喜欢嬉游,而怕拘束与禁锢,就象草木刚刚萌芽,顺应它就会发展,摧残它就会衰退。所以他主张采取使儿童“趋向鼓舞”和“中心喜悦”的积极教育方法,才能使儿童的学习日有长进,就如春风时雨被及于草木一样,盎然生意,而不是冰霜剥落,生意萧条。
(3)在教学内容上,王守仁主张给儿童以歌诗、习礼、读书三方面的教育,陶冶儿童的思想和性情。一是“诱之诗歌”,他主张以唱歌吟诗的方式来教,这样不仅能激发他们的志向,而且还能消除他们的顽皮,使其多余的精力有发泄的机会,也能解除儿童内心的愁闷,使他们开朗活泼起来,并能适度地表达其情感。二是“导之习礼”,他主张以学习礼仪来教育儿童,使儿童养成一定的礼仪习惯,而且还能通过礼仪动作,“动荡血脉”,锻炼身体,健壮体魄。三是“讽之读书”,他主张通过读书,开发儿童的智力,增加儿童的知识,同时还能“存心宣志”,形成儿童的一定的道德观念和理想。此外,王守仁认为还应有“考德”这门课,并作了具体规定。要求每天清晨,检查儿童在家里、在街坊中的言行心术、爱亲敬长、步趋礼节、忠信笃敬等做得如何,要婉转地加以诲谕,开导,然后再就席授业。这有利于从小训练其道德行为习惯。